广州医科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组织机构是广州医科大学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采购项目的名称
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GYXNZB202101
项目内容
1.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为广州医科大学实施的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中标人数量:5家。
报价方式
1.投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费率,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的标准费率下浮,计算出综合折扣率作为报价,计算公式为:
综合折扣率=投标人费率÷标准费率×100%。
2.最高限价:综合折扣率=100%。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投标时提交以下有效证照之一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事业法人登记证;
(3)其他组织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10.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系统登记注册的代理机构。(提供网站备案信息)
11.已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备案。(提供网站备案信息)
12.在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以来无不良记录。(以本项目招标组织机构于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3.具有从事各类项目招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进行招标代理的各项工作。(附相关证明)
14.具有满足招标工作的场地及其他符合广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硬件条件。(附场地使用证明、照片等相关证明)
15.本项目各分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16:30为止,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项目名称、联系方式);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中心电子邮箱cgzx@gzhmu.edu.cn,邮件中注明负责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采购中心人员核实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4日(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广州医科大学行政办公楼212室采购中心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通过顺丰速运寄付的方式(不接受其他的快递公司和到付形式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含当日,以快递公司收件时间为准,请保留邮寄凭证备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寄出投标文件(邮寄包裹中,投标文件应使用信封或其他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另行密封)。投寄时间超过截止时间,或者递交方式不符合要求,或者寄出的投标文件数量、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37103133
广州医科大学采购中心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