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就“广州医科大学蛋糕券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YXNZB201936)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蛋糕券采购项目
二、项目采购内容:
蛋糕券一批
三、采购最高限价:16.59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名复印件;
(2) 2018年度经审计或鉴证过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2019年1月——2019年6月)至少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任意一个月(2019年1月——2019年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并在广州市11个市辖区(即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辖区范围内均有实体店(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营业执照证明)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与参与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书面声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它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2019年7月1日至7月7日(办公时间),广州医科大学采购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秀发村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办公楼212)。获取招标文件时要求提供公告第五点内要求的相关资料,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投递:2019年7月8日9:00-16:00分送至广州医科大学采购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秀发村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办公楼212)。
3.联系电话:广州医科大学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0-37103132,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