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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综合档案室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2
 
广州医科大学综合档案室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就“广州医科大学综合档案室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YXNZB201738)”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综合档案室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 GYXNZB201738
3、采购最高限价:495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合同条款
1
室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1.服务能力:投标人是必须具有广东省或者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档案局馆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备案登记证书或档案中级额备案登记回执。
2.投标人须提供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期服务。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须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电话、电子邮件、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能在1小时内通过通讯工具响应采购人的要求,响应后1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提出解决方案后2小时内排除故障,若仍无法解决的,须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错误,2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采购人项目实施的正常使用。
3.投标人能提供≤4小时赴现场响应的项目后期维护服务。
4.投标人应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服务期的期限,免费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方式和费用,服务响应时间、项目完成时间、公司的技术力量、技术服务内容、保密措施和质量水平、免费培训项目等。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保质保量完成此项服务工作并通过综合档案室组织的验收;
2.服务地点: 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综合档案室;
3.支付方式:收到合格发票后按合同付款;
4.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支付30%,扫描工作验收后支付65%,正常质保期满后再支付5%(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须提供能反映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者从工商部门等相关网站打印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内容页。
3、具有广东省或者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档案局馆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备案登记证书或档案中级额备案登记回执。
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四、其它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20171212日至1218日(办公时间:900-1600),广州医科大学招投标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秀发村广州医科大学行政办公楼212)。获取招标文件时要求提供公告第三点内要求的相关资料,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投递:20171219900-1600分送至广州医科大学招投标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秀发村广州医科大学行政办公楼212)。
3、联系电话:广州医科大学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020-37103133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医科大学综合档案室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GYXNZB201738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广州医科大学综合档案室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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