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就
“广州医科大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项目”(项目编号:GYXNZB201624)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根据穗财资【
2016】55号文要求进行审计,并对确定资产目前放置的地点。附固定资产2015年12月31日统计表。
2、资产数量
:27768条。
3、资产分布地点:番禺校区、越秀校区、卫职院、附一院(含海印分院)、呼研所、附二院、附三院、附四院、附五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市一医院、十二医院、省妇幼、金域检验学院。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中标单位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广州医科大学。
5、人员要求:要求每天
12人同时参与资产盘点。
三、最高投标限价:19.8万元
四、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
2、在广州地区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3、具有
20名或以上从业人员,其中10名或以上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求提供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证明原件)。
4、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其它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2016年6月8日至6月15日(办公时间:9:00-16:00),广州医科大学招投标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秀发村广州医科大学行政办公楼212)。获取招标文件时要求提供公告第五点内要求的相关资料,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投递:
2016年6月16日9:00-16:00分送至广州医科大学招投标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秀发村广州医科大学行政办公楼212)。
3、联系电话:广州医科大学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
020-37103133。